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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购限售!绍兴房地产调控再次加码,新购住房满3年方可转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14:37:00   浏览次数:1973  发布人:31dd****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6月3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日起,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范围内实行限购,本地户籍限购三套,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同时在绍兴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政策解读一、出台目的出台本《通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ldq

    6月3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日起,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范围内实行限购,本地户籍限购三套,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同时在绍兴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

    政策解读

    一、出台目的

    出台本《通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以网格控房价

    《通知》要求,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区根据区域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合理设定网格控价。

    以网格控房价的主要意义是为了探索建立区域房价有效管控机制,更好稳定市场预期。各区可根据区域实际,按照明显道路分界(水域)、市场约定俗成等标准完成网格划分,合理设定网格控价。网格实行动态管理,网格划分及控价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三、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在既有住宅“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以地块所属网格控价为依据,合理设定住宅用地出让最高限价。住宅用地出让增设“定品质”要求,将建设品质要求等约定纳入出让公告。

    以网格控房价,是当前实现房价地价联动的有效举措。通过提前设定住宅用地出让最高限价,遏制区域地价、房价大幅上涨,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拿地。同时,增设“定品质”要求,通过明确外立面、绿化、装修标准等要素,提升住房品质。

    四、实行区域限购

    《通知》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限购,对在市区已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实行区域限购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投机行为。《通知》出台前,对于已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除外。拆迁安置房不列入限购范围之内。

    五、提高限售年限

    《通知》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提高限售年限的目的是为了坚持“房住不炒”,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在原有市区限售2年的基础上提高至3年。新建商品住房以购买者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办理房屋交易网签手续时签订的《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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