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孩子们的出行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最近在宁夏永宁县发生的两起涉儿童交通事故,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吸取教训,让即将开启暑假的孩子们安全度过假期。▼
案例一:
2025年5月29日,朱某驾车沿李银路蔚湖城东门北侧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将一名刚从路边店铺走出的1岁儿童撞倒,致儿童受伤,万幸并无大碍。
监控画面显示,儿童独自从店内来到路上,身边并无监护人跟随,在碰撞发生片刻后,才有大人从店内跑出抱起孩子。
案例二:
2025年5月25日晚上21时30分,一名3岁男童使用滑板车在街边玩耍时进入路中,结果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男童受伤,所幸无大碍。监控画面显示,男童的监护人同样未跟在身边,放任孩子在人流较大的道路上独自玩耍。
当前,暑假即将来临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离开学校
有更多时间玩耍、出行
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
并让孩子掌握基本的
“知危险 会避险”能力
01
汽车盲区事故
家长需要这么做:有意识地向孩子教育相关安全知识,教会孩子远离车辆,不在停车场、小区出入口、两侧停有车辆的道路等位置玩耍。
驾驶人需要这么做:在启动车辆、倒车、转弯时,仔细察看车辆周围情况,慢起步、慢通行。行经城中村、住宅区、学校、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路段时,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车辆有低速行驶警示音等功能的,建议打开,以提醒行人、非机动车注意。
02
“鬼探头”事故
学生需要这么做: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要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要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家长需要这么做:带低龄儿童步行外出时,要牵牢孩子手腕,以免孩子突然挣脱发生意外。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03
骑电动自行车事故
学生需要这么做:年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时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也不要载人。骑行时不要分心,避免戴着耳机骑行。
家长需要这么做:对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家长要管好电动自行车钥匙,不要让孩子骑车外出。家长骑电动车带孩子,要给自己和孩子都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 | 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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