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念好‘紧箍咒’,是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的重要抓手。”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的一场案件质效分析研判会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程天民坦言,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开展以来,司法办案的精准性、实效性更进了一步。据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管理”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案件指导督导,聚焦各环节司法责任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案件审批工作,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实践中制约法律监督质效提升的权责不清晰、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重庆市检察机关研究制定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评价指标,以客观可感的标准,督促办案人员明责知责、履职尽责。重庆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司法责任制踩准走实每一个办案环节:
——针对重点案件、人员制发“受理案件提示函”,忠县检察院推行案件受理三张“明白卡”制度,以“必须阅卷、必须讲透理由、必须明确意见”的“三个必须”,压紧压实检委会委员责任,抓实案件受理实质化审查,跟进做好办案质效分析、整改评估。
——借助数字赋能,南岸区检察院将受理、立案、审查起诉等关键节点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同步嵌入廉政风险防控模块,并明确拖延办理、类案不同处理、滥用职权等8类廉政风险点,通过数据比对碰撞,生成高发区域和重点群体风险预警图,相关经验获评第四批清廉重庆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潼南区检察院建立检察长定期调度机制,探索“智能校验+人工排查”督导模式,每月调度案件办理流程、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口头提醒、制发通知书、定期通报、专项督导等方式压实司法责任,实现精细管理。
——长寿区检察院以评促改,倒逼履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1+3”体系,即创新设置1名资深检察官担任首席评查官,带领评查团队采取“常规评查全覆盖、专项评查抓重点、重点评查盯关键”模式,对不捕不诉、改变定性等13类案件实行全覆盖评查,形成“评查—整改—问责—提升”闭环。推行“一案一整改、一周一督办”,根据评查认定结果对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醒谈话,聚焦类案开展以案促改整治。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制发《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累计抽查评查案件1万余件,质量优良率99.8%,38件案(事)例被最高检或国家部委评为典型案例。
(检察日报 刘亭亭 邱勇)